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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改造及档案馆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访问次数:

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改造及档案馆建设EPC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改造及档案馆建设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开区江宁工业集中区箕星经开储能电站。

2.2 建设规模:拟改造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为5478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3层,首层层高3.3m,二~三层层高为3.0m,主要屋面板结构高度为9.3m,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施工。本次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体建筑的屋顶防水工程、建筑外墙装饰工程、建筑门窗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系统工程(含地下消防水池)、建筑修缮工程(地坪、台阶坡道、外墙局部修改)、室外工程(含消防车道、室外地坪、绿化、管网、围墙新建及修复等),除此之外,包含部分内部装修改造工程(约1450平,其余部分不涉及)、暖通空调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95万元。 

2.4 招标范围: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改造及档案馆建设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各阶段的施工图设计(不含结构专业)、材料物资采购(含:工程材料、暖通空调系统、档案柜等)、施工建造、配合验收及质保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检测单位报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投标人委托该房屋鉴定检测单位对办公楼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2)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各阶段施工图设计(不含结构专业)、竣工图绘制、投资估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招标人与相关审批部门(若存在此类情形)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备注:该项目所涉及的上述全部设计工作均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一次性设计到位,满足施工建设与项目竣工验收的设计深度要求,招标人将不再对上述设计内容进行再次深化设计)。

(3)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备材料供应。

(4)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建造工作,主要包括:装饰装修工程(不含软装)、 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

(5)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配合招标人办理完善项目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1)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方案设计成果资料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含:概(预)算];

  1. 施工工期:

节点1:60日历天完成办证改造施工(达到办理房产证要求)

节点2:90日历天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资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和“相应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系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若为施工单位投标,则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系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财务要求

需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均良好,不亏损。若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在2022年及以后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若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

3.3.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被国家、连云港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连云港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连云港内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注:若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A.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B.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江苏省内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苏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期限须至少包含2025年8月、9月、10月记录)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6特别说明:

(1)上述1~5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除施工负责人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外,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4)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符合,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编写入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 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 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jsygjy.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下载文件。

(2)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招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投标人平台咨询电话:025-8330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4.4、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2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开标时间为20251222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箕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开区江宁工业集中区箕星经开储能电站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152955215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3室

联系人: 宗晗

联系方式:025-86630570

       

2025年11月28日